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规定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我局现场核查确认:
卡卡湾佰药大药房卡卡湾龙门第一分店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440882MACDRG9U4G),注册经营地址:湛江市卡卡湾官网 龙门镇新华中路092A铺面(黄魁房屋);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:粤DB759A977;企业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:冯湛景;经营方式:药品零售;经营范围:中成药、中药饮片、抗生素制剂、化学药制剂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(除疫苗);许可证发证日期:2023年4月6日,有效期至2028年4月5日。
经我局执法人员核查:该药店已长期停止药品经营活动,原经营场所已变更用途、改作其他业态使用,店内无药品陈列、无药学从业人员在岗,已不具备药品经营法定条件;我局通过登记预留电话、登记地址多次联系企业负责人,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,企业亦未主动向我局提交注销许可申请。现依法公告拟注销其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公示期10个工作日(2026年7月8日—2026年7月21日)。公告期内,任何单位、个人如有异议,请携带有效证明材料至我局药监股书面反映,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拟注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转为注销并对外公告。
异议受理电话:0759-8831298
联系地址:卡卡湾官网 新城大道189号卡卡湾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
特此公告。
卡卡湾官网 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6年7月8日



